天津银行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 已有多家银行发布方案

新京报讯 (记者袁秀丽)继六家国有大行“官宣”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实施细则后,中小银行纷纷跟进。9月11日,天津银行发布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。

公告显示,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,天津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,包含“二套转首套”等五种情形的客户可在9月25日起主动提出申请。

调整规则包括:2019年10月7日(含当日)前发放、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[2019]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,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;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,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。

此外,天津银行提到,2019年10月8日(含当日)至2022年5月14日(含当日)发放的、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,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,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;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,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。而在2022年5月15日(含当日)后发放的、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,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,即相应期限LPR-20BP;如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-20BP的,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。

从目前来看,招商银行、中信银行、民生银行、光大银行、平安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,以及江苏银行、上海银行、北京银行、重庆银行、成都农商银行、紫金银行、常熟银行等地方性城农商行纷纷发布调整公告,披露更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。与六家国有大行一致,多家银行均表示,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,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。从公告内容来看,各类银行按照三个时间阶段来划分贷款的具体调整幅度,分别为2019年10月7日(含)前,2019年10月8日(含)至2022年5月14日(含),2022年5月15日(含)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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